我市再获全省双拥模范城称号
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10月22日,省委、省政府召开海南省退役军人工作暨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,对第十届海南省双拥模范城(市、区)、模范单位和个人进行命名表彰。此次表彰大会上,我市获得“第十届海南省双拥模范城”荣誉称号。据悉,此次表彰是我市第六次获全省双拥模范城称号。
同时,市中医医院荣获“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”称号;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教育局荣获“海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”;驻儋中国人民解放军31646部队62分队、武警海南省总队儋州支队荣获“海南省拥政爱民模范单位”;市税务局科员宋文健、儋州通畅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董事长蒋贞平荣获“海南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”;驻儋中国人民解放军31646部队政治工作部主任陈永庚荣获“海南省拥政爱民模范个人”;兰洋镇蓝洋居党总支书记、主任李宗友、儋州新运来特种野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何上来、中和镇高第村党支部书记、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朱尚武荣获“海南省模范退役军人”;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拥军优抚褒扬组负责人罗建荣获“海南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”。
据了解,儋州素有优良的双拥传统,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,长期以来,儋州军民之间建立了坚如磐石、鱼水相依的深厚情谊,构建党政军民“同呼吸、共命运、心连心”的和谐局面,曾多次获得“海南省双拥模范城”称号,2012、2016年连续两次荣获“全国双拥模范城”称号。
儋州党政军始终坚持以继续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目标,军地合力、军民同心,以更坚实的步伐、更扎实的工作、更有效的举措,共同奏响“军爱民、民拥军”的时代强音。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发展,在营造拥军氛围、丰富拥军活动、落实抚恤优待政策、提升退役安置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,有效解决了军人后路、后院、后代等问题。在双拥工作上做到10个100%;一是转业干部100%安置到行政单位;二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100%安置到事业单位;三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时按标准兑付率100%;四是退役士兵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,100%给予培训;五是随军随调、随迁家属安置率100%;六是现役军人子女入托入学100%给予优待;七是军队离(退)休干部接收率100%;八是无军籍职工接收率100%;九是各类优抚对象抚恤优待金及时按标准兑付率100%;十是优抚对象医疗参保率100%。(记者李秋欢 羊文彪 编辑李常)